2019年4月18日,原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3期)》。据通告,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糖果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等5类食品16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类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信息显示,标称贵州黔谷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黔谷香菜籽油,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贵州省绥阳县油脂厂生产的菜籽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州)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核查处置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此外,精炼不到位也可能造成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的过氧化值不合格。
溶剂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浸提溶剂后,没有在后续工艺中采取有效措施去除溶剂,或又将此类产品违规标称为压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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