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南安市2018年度商标品牌项目奖励(补贴)政策兑现工作正式启动。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须在4月10日前到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
据悉,凡是在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的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驰名商标保护或取得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相关商标注册证的,都可以申请奖励(补贴)。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泉州市商标品牌项目奖励(补贴)申请表和承诺函(泉州工商红盾网http://gsj.quanzhou.gov.cn/下载),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等)复印件等。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驰名商标奖励的,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作出的认定(裁定)文书。申请地理标志商标奖励的,需提供地理标志商标注册证;申请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奖励的,需提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出具的马德里国际注册证(原件及翻译件);申请单一国家(地区)商标注册奖励的,需提供该国家(地区)商标注册证(原件及翻译件),商标注册代理合同和商标注册证费用发票。商标注册权利人(个人除外)、代理合同签约人和发票购买方名称三者必须统一。申请人还需签署保证材料真实的承诺函。(黄瑜鹏、张晓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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