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易量巨大的电商“江湖”中,活跃着一群特殊的“打假人”。他们通过搜索关键词锁定“猎物”,收货后用“话术”来“套话”,进而采取举报、威胁等多种手段要求退款并索赔。近年来,这种特殊“打假”出现了“产业化”趋势。记者调查发现,很多“职业打假人”虽以维权为旗号,实则逐渐远离了“打假”的初心。在电商时代,如此“打假”的群体正被冠以“电商恶人”的名号。(据《经济参考报》3月18日报道)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后,打假的话题总会成为热点。而时下种种“打假”变“假打”、“职业打假”竟形成产业链的消息,更是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
“电商恶人”有多“恶”?从他们举报“极限词”的操作中即可见一斑。相关法律条文就禁用“极限词”作出相关规定,原本是为了防止生产商、广告商通过夸大的宣传词语对消费者产生误导。部分“职业打假人”却利用这一点,用“极限词”进行举报,并以“侵权”“虚假宣传”为由向电商卖家索赔。如果商家不受理,他们会邀请电商平台介入,也会联系在线客服,并暗示会向有关部门投诉,甚至会截图正在投诉的页面。如果商家认栽、赔钱,那么麻烦不但不会结束,反而可能会没完没了——很快会有其他“打假人”闻风而至,进行“接力式”威胁。除了这些,他们还有各种各样的骗术、套路,调包商品、伪造证书,甚至敲诈勒索。很多坚持多年的口碑店铺,因为被这些人盯上,又不肯“缴械投降”,在一轮又一轮的“打假”过后,直接倒闭关店。
有人说,这种做法让商家对网页广告宣传和产品质量方面有所警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这话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但这决不能成为“电商恶人”存在乃至横行的理由。其一,这样的积极作用并非这些“电商恶人”的专利,普通消费者或是一般意义上的“职业打假人”都可以通过举报手段实现。其二,这些人举报、“打假”,并不是真心督促商家改进服务,维护电商平台的秩序,而是打着维权的旗号、披着正义的外衣,干着“唯利”的勾当,通过投诉来牟取私利,甚至进行敲诈勒索。与其目的的不纯、行为的卑劣相比,那一点积极作用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电商恶人”的做法,根本不是真正的打假,而是涉嫌违法的行为。目前,这种行为日益成为一个社会问题,给商家和电商平台带来不小的困扰,扰乱了正常的经营秩序,也给一些地方的执法和司法造成严重影响。
阻止“电商恶人”横行,需要商家合法依规、正当经营,并切实增强防范能力,强化维权手段,避免成为“有缝之蛋”,给某些“恶人”提供机会和空间。更需要有关方面厘清合法打假与不法敲诈的界限,让打假的归打假、敲诈的归司法,对脱离法律轨道并以此形成牟利产业链的“打假”一查到底,使之承担应有的法律后果。如此,才能形成防范打击合力,清除“电商恶人”横行的土壤,让商家、平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保护。周丹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