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3.15”,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每逢“3.15”,都会有各种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上至央视的“3.15”晚会,下至各地方的消费纠纷案例宣传,其目的就在于提高其影响力。
但“3.15”这个日子的设立,其本身用意却不应该仅仅局限于此。众多消费纠纷案例的披露,是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成绩展示,也是对诚信经营理念的呼唤。毕竟,“3.15”的设立,并不是为了让更多的消费纠纷案例曝光,而是希望通过曝光这种方式,对商家经营产生警示,从而创造出一个更加诚信的市场环境。打假只是一种手段不是目的,打假的意义更在于对诚信经营的呼唤。打假是对诚信的呵护。有了诚信为基础,才能造就商家与消费者的双赢。
打假是为了维权,宣传教育也是为了增强权益保护意识。通过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间接督促商家必须诚信经营,给商家戴上诚信的紧箍咒。毕竟,对于市场管理部门来说,即便是拿出全身解数,全力以赴地对市场展开监管,也往往会陷入“独木难成林”的困境。相对于监管而言,黑心商家的伤害更加难以抵御。但如果对于“3.15”的宣传,能够让人人自觉维权,再狡诈的黑心商家,也难逃群众雪亮的眼睛,最终被市场所淘汰。
所以,“3.15”不能只成为打假的一场盛宴,它更应当是消费者权益意识的觉醒,是对市场诚信经营的又一次夯实。当人们的脑海中联想到“3.15”时,不应该仅仅联想到打假,更应该下意识地关联到诚信经营。“3.15”应当是对商家履行诚信承诺的紧箍咒,更应当是对诚信经营的呼唤和监督。而这,也应该是3.15节日的内涵所在。杨露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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