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4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0期)。根据2019年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19年初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4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酒类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3批次。
本次抽检的酒类主要为以蒸馏酒及食用酒精为酒基的配制酒,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不合格产品信息:
——丰顺县鹏泰千江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吴川市济生堂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人参酒(露酒)和珍品人参酒(露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惠客隆便利店销售的标称广东百益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春砂仁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市场监管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市场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31或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