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律协副会长周世虹带来了一份修改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加大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提案。
之所以带来这样的提案,周世虹解释说,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侵权存在易发、多发、侵权速度快、范围广等特点,涉网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审理存在取证难、举证难、认证难等问题;现有的法律规范已经难以适应互联网信息快速发展形势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需要,迫切需要在保护理念、程序和实体上进行改革。
针对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在管辖、证据、保全、赔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周世虹分别给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于管辖,周世虹建议修改相关法律规范,明确规定涉网络知识产权案件“侵权行为地”“侵权结果发生地”等范围,明确规定知识产权行政、刑事案件的管辖范围和立案标准,通过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三合一”,倒推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范围的明确和统一。
关于证据,周世虹建议,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案件证据规则;适度降低权利人的举证责任;对特殊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反转和倒置;建立全国统一的第三方网络/数据公司存证机制(电子证据平台)和规则;强化网络平台经营者保存和提供证据的义务;建立技术调查官、专家辅助人、技术鉴定、专家咨询等技术事实查明机制。
关于保全,周世虹表示,最高法2018年12月13日发布了“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典型案例”,《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经实施,应借此规范保全条件、强化担保措施,尽快推动各级法院裁定实施行为保全的力度。
关于赔偿,周世虹建议,强化法院在证据保全和调查取证方面的职能作用,创新查明事实的方法,建立知识产权估价、鉴定体系,适度增加被诉侵权一方的举证和说明义务,加大侵权方的证据披露义务,以便于准确查明侵权人的销售数额和获利数额;在专利和著作权侵权纠纷中全面适用惩罚性赔偿。(记者 张晓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