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通报2018年第二批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市级监督专项抽查情况。通报称,按照市领导关于加强“商砼”企业产品质量监管的批示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开展了第二批市级监督专项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情况及存在主要问题
2018年第二批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市级监督专项抽查,共抽取我市9家商砼企业生产的9批次预拌混凝土产品。重点检验了抗压强度、坍落度等项目。抽查发现,3批次产品合格,合格率为33.33%;检出6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66.67%。不合格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抗压强度、坍落度等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
二、处理意见
针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县(区)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江西省产品质量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于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依法开展后处理工作。对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的,应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数据,将抽检结果通知商砼使用单位、工信委和城建局等相关部门。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商砼生产企业提出处理方案,建议对使用部位采取加固或其他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二)针对本次专项抽查中反映出的质量问题,各县(区)局要强化地方监督检查,加大不合格企业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组织不合格商砼企业进行产品质量分析,开展整改,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有关商砼质量的工程强制性条文,提升商砼的质量检验水平。督促生产企业提升生产水平,加强产品质量控制,保证产品质量安全。要组织开展企业质量帮扶行动,通过标准宣贯、技术帮扶、公共检测服务等帮扶措施,促进企业产品质量提升。
(三)各县(区)局要针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结果,认真分析本行政区域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状况,及时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切实加强标准宣贯和实施监督,依法查处严重质量违法行为,提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效益。
三、加大监管力度
依法严厉打击企业掺杂使假行为,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商砼产品监管。针对今年商砼产品质量严重下滑的情况,加大商砼产品的抽查频次,特别是对2018年第一、二批次未抽查到和第一、二批抽查不合格的商砼企业要加强监督检查抽查,以确保全市商砼产品质量安全。
前期,已将本次市级监督专项抽查不合格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移送有关单位,请各有关县(区)局严格依法做好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并于2019年4月15日前将《2018年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情况表》以正式文件和电子版形式报市局监督科。
2018年第二批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市级监督专项抽查结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