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8年第25期)。信息显示,2018年12月,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厦门市生产、流通、餐饮、网络等4个环节的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糕点、调味品、保健食品等33大类,共计986批次食品样品开展了监督抽检,检出不合格样品1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检验规范,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食品。
其中,流通环节监督抽检211批次,1批次不合格;网络食品监督抽检227批次,1批次不合格;餐饮环节监督抽检360批次,11批次不合格;生产环节监督抽检157批次,保健食品31批次全部合格。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金湖路668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购进的猪肝(购进日期:2018年11月1日),磺胺类(总量)检出值为951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日圆二里湾悦城03楼L3-017厦门先品壹觉餐饮有限公司五缘湾分公司购进的千层肚(购进日期:2018年10月28日),莱克多巴胺检出值为26.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滨湖一里208号3楼厦门正元置业有限公司酒店管理分公司购进的桂花鱼(购进日期:2018年11月06日),氯霉素检出值为1.8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滨湖一里201-106号厦门市海沧区东屿渔港酒楼购进的象鱼(购进日期:2018年11月06日),呋喃唑酮代谢物(AOZ)检出值为30.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祥福五里25号汇景购物广场417室厦门市翔安区兰桂亭餐厅购进的黑鱼(购进日期:2018年11月08日),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和隐色孔雀石绿之和)检出值为4.8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68号厦门汇广源朗豪酒店有限公司购进的鲈鱼(购进日期:2018年11月19日),呋喃唑酮代谢物(AOZ)检出值为5.2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7、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日东二路289号主楼厦门日东花园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的水面(加工日期:2018年06月28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196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厦门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8、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37号集美万达广场室内步行街3层3002号商铺厦门珺悦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集美分公司使用的碗(消毒日期:2018年9月28日),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50cm2。检验机构为厦门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9、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南山路326、328号厦门市湖里区众三道餐厅使用的碟子(消毒日期:2018年11月26日),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50cm2。检验机构为厦门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10、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南山路326、328号厦门市湖里区众三道餐厅使用的碗(消毒日期:2018年11月26日),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50cm2。检验机构为厦门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11、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银莲路华清祥顺新村1#16号厦门市同安区后洋岛干货店销售的小号墨鱼干(购进日期:2018年11月14日),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20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福建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12、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468号、仙岳路1351号300-301厦门金柠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SM城市广场分公司使用的煎炸用油(加工日期:2018年11月28日),羰基价检出值为62.5meq/kg,标准规定为≤50meq/kg。复检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13、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办霞煌路29号之8号店面厦门市同安区厦达辉副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称泉州盛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七益”古早味咸话梅(生产日期:2018年9月30日),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8.89g/kg,标准规定为≤5.0g/kg。复检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函告生产企业所在地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处,要求相关生产企业及时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的湖里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