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关于食品生产环节市级监督抽检第一批次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批)》。据通告,为保障“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等11家食品检测机构,按照《食品生产环节抽检监测实施方案》,对节令食品进行抽检,共抽检了13类食品885批次样品。其中,抽检食品添加剂6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本次食品添加剂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2668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GB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复合膨松剂》(GB255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糖精钠》(GB1886.18)、GB29924-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复配食品添加剂检验项目包括重金属(以pb计)、铅(pb)、砷(以As计)、致病性微生物、标签等。
食用香精香料检验项目包括重金属(以pb计)、砷(以As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邻苯二甲酸酯类总量、标签等。
单一食品添加剂检验项目包括产品标准中规定的项目。
不合格产品情况:
天津运源淀粉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复配淀粉增稠剂”标签不合格(配料表中配料标注顺序不正确。不符合GB29924-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的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
天津唐朝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番茄风味粉”标签不合格(配料中未标示食品用香料。不符合GB29924-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的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核查处置部门督促企业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采取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