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滁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滁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51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本次抽检食品8批次,经检验,合格4批次,不合格4批次。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定远县永康镇玖香泉纯净水厂生产的玖香泉高端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6/20),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2.定远县永康镇玖香泉纯净水厂生产的玖香泉高端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6/19),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3.滁州市巧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葱姜料酒(生产日期/批号:2018/5/7),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承检机构为英格尔检测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4.来安县康泉纯净水厂生产的康泉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7/5),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承检机构为英格尔检测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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