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9批次化妆品不合格情况。
据通告,按照《2018年广西化妆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工作方案》(桂食药监保化〔2018〕7号),原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全区开展洗发液化妆品专项监督抽检。全区共计抽检280批次洗发液化妆品,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及国家标准的检验和判定,9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上述不合格化妆品及相关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化妆品及其相关企业进行依法查处。
9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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