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近期,按照《原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保健食品安全抽检(国抽)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原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组织开展的2018年度省局本级监督抽检任务中,抽取了本省生产、经营企业的增强免疫力、促进消化、辅助改善记忆、辅助降血糖、辅助降血脂、改善睡眠、缓解体力疲劳、清咽、祛黄褐斑、提高缺氧耐受力、调节肠道菌群、通便、营养补充剂、增加骨密度、减肥、改善营养性贫血等共16类保健功能105批次样品。经检验保健食品不合格2批,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检验依据
经过相关部门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补充检验方法等。
二、检验项目
感官指标、功效/标志性成分、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非法添加物等。
三、不合格产品情况
1、武汉维奥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名称:乐力?氨糖软骨素加钙片;商标:乐力牌;生产日期(或批号):2018-08-10/20180801;批准文号:国食健字国食健注G20110537)的保健食品进行了国家保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结果:霉菌和酵母(计量单位:CFU/g;检验结果:300;标准值:≤51)项目不符合Q/WWA0014S-2017《乐力?氨糖软骨素加钙片》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江西博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名称:博诚牌西洋参氨基酸口服液;商标:博诚牌;生产日期(或批号):2018-08-16/20180816;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20060336)的保健食品进行了国家保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结果:可溶性固形物(20℃,折光计法)(计量单位:%;检验结果:3.8;标准值:≥10)项目不符合Q/JBC0005S-2017《博诚牌西洋参氨基酸口服液》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索取并保留相关票据。如发现疑是非法产品,请及时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热线:12331、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