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8年第22期)》抽检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根据公告,今年11月,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我市生产、流通、餐饮、网络等4个环节的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调味品、餐饮食品、保健食品等31大类,共计1162批次食品样品开展了监督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检验规范,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食品。
总体情况:
11月共监督抽检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调味品、餐饮食品、保健食品等31大类1162批次食品样品,检出不合格样品6批次。其中生产环节监督抽检135批次,1批次不合格;流通环节监督抽检490批次,2批次不合格;网络食品监督抽检311批次,3批次不合格;餐饮环节监督抽检225批次,保健食品1批次全部合格。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厦门市集美区杏北工业区董任西二路97号第四层厦门吗哩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卤肉(生产日期:2018年10月07日),大肠菌群检出值为30CFU/g,20CFU/g,88CFU/g,70CFU/g,3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M=102。检验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嘉庚公园41号厦门市集美区百鲜格干果店销售的标称北海益康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龙缘润”鳗鱼丝(即食鱼干)(生产日期:2018年09月15日),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15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添加。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天安路39-105号福建省乐天天购物有限公司集美霞梧分公司销售的黄花菜干(购进日期:2018年09月22日),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63g/kg,标准规定为≤0.2g/kg。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厦门市同安区环东海域美溪道湖里工业园78号厂房四楼西侧、五楼天猫立敦食品旗舰店(福建立敦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福建立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立敦食品”手撕肉条(沙嗲味)(生产日期:2018年9月26日),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4×102CFU/g;95CFU/g;60CFU/g;20CFU/g;1.1×102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M=102。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5、厦门市思明区中山路22-24号厦门黄则和食品有限公司(天猫黄则和旗舰店)销售的标称厦门市黄则和食品有限公司同安分公司生产的“黄则和”手撕猪肉条(香辣)(生产日期:2018年10月8日),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6×104CFU/g;1.8×104CFU/g;2.5×103CFU/g;7.2×103CFU/g;1.4×104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4,M=105。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6、厦门湖里华嘉路32号之11店面淘宝闽家铺子销售的标称揭西县佳乐食品厂生产的白话梅(生产日期:2018年9月29日),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48.0g/kg,标准规定为≤8.0g/kg。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函告生产企业所在地集美区、同安区、北海市、揭阳市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处,要求相关生产企业及时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函告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予以查处。经营单位所在的集美区、同安区、思明区、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