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抽检信息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市场监管局对饼干、茶叶以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罐头、粮食加工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等417批次食品样品进行了抽检,其中合格样品400批次、不合格样品17批次,合格率95.92%。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标称生产企业为青岛石泉饮料厂生产的1批次训虎山包装饮用水亚硝酸盐(以NO2?计)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山东九海水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即食海蜇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新泰市莲花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泉沟分公司生产的1批次莲花山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郓城县祥和食用油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小磨香油苯并[a]芘项目不合格;泰安市百泉汇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泰脉映岳泉桶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和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临沂市蒙山康寿纯净水厂生产的1批次天然饮用地质活水(桶装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青岛石老人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香酥鱼排铅(以Pb计)项目不合格;临沂市润泰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桶装饮用纯净水大肠菌群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枣庄市汇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山东省梁山县莲鹤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鸡味调味料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合格;青岛崂山太清宫神水泉水厂生产的1批次崂山太清宫玉井水溴酸盐项目不合格,茌平县菌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香辣杏鲍菇和1批次香辣金针菇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合格;枣庄仙源山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仙缘山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临沂兴大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桶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省局要求上述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