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8年第44期(省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抽检5类食品30批次样品。其中,酒类4批次,全部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全部合格;粮食加工品9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5批次,全部合格;饮料10批次,合格6批次,不合格4批次。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怀远县龙津纯净水厂生产的冕玉龙津优质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8-27),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5,8,10,12,7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承检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2、怀远县龙津纯净水厂生产的冕玉山泉高档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8-28),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5,5,7,6,4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承检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3、怀远县陈集乡永康饮用水厂生产的永康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8-30),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8,5,11,4,3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承检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4、怀远县陈集乡永康饮用水厂生产的榴成永康矿物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8-29),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4,5,7,5,6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承检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同时,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