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公布2018年第2批轮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要求。
本次抽查共抽取了开封、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等6个省辖市13家企业生产的17批次轮胎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9744-2015《载重汽车轮胎》、GB/T1192-2008《农业轮胎技术要求》、GB7036.1-2009《充气轮胎轮胎第一部分:汽车轮胎内胎》及《2018年第2批轮胎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轮胎产品的断面宽、外直径、磨耗标志高度、强度性能、脱圈阻力性能、耐久性能、高速性能、拉伸强度、扯断伸长率、硬度(邵尔A)、磨耗量(阿克隆)、部件间粘合强度、厚度、气密性、热拉伸变形、接头强度、胶垫气门嘴与胎身粘合强度、有底座气门嘴与胶垫粘合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有16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要求,主要涉及拉伸强度,扯断伸长率等项目。
河南省质监局表示,已责成相关省辖市、直管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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