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凉市质监局官网通报2018年第6批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情况。2018年市局安排了第6批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工作,对农用化肥、食品用塑料包装、生活用纸、定配眼镜、瓦楞纸箱等产品开展了抽样检验。
本次农用化肥市级监督抽查共抽取样品51批次,按照《2018年平凉市农用化肥监督抽查实施规范》进行了检验和判定。检验合格45批次,不合格6批次,合格率为88.2%。不合格项目为:总养分、有效磷、有机质的质量分数和标签。
本次农用化肥市级监督抽查检验涵盖了复合肥料、颗粒磷肥和有机肥料。检验项目为:有机肥:外观、有机质的质量分数、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水分、酸碱度;磷肥:有效磷、游离酸、水分的质量分数、水分;复合肥料:外观、水分、粒度、总养分、氮、磷、钾。市质检中心按照《2018年平凉市农用化肥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的要求进行了全项检验。其中不合格项目为:不合格项目为:总养分、有效磷、有机质的质量分数和标签。有机质是作物吸收养分的主要来源及农产品的主要养分指标。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不合格将影响作物的养分吸收,也不利于土壤的改良;总养肥是化肥的主要肥力指标,总养肥不合格会降低化肥肥力,导致农作物生长缓慢、营养缺乏。
本次农用化肥市级监督抽查51批次样品来源于37户生产和流通企业。其中生产企业3户,2户企业产品不合格,企业合格率33.3%;流通企业34户,4户企业产品不合格,企业合格率88.2%。
工作要求
(一)公示检验结果,引导消费者购买合格产品。各县(区)质监局、工业园区分局要对2018年第6批市级监督抽查验结果,通过当地有关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检验情况,引导消费者购买或使用合格的产品。
(二)加强监督管理,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各县(区)质监局、工业园区分局要进一步加强辖区内相关生产企业质量监管,积极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组织生产、销售,严把产品质量关,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三)严格后处理工作,落实不合格产品企业整改验收。相关县(区)质监局对不合格产品要认真开展后处理工作,严格按照《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规范》,对不合格产品企业发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在企业整改完成后进行整改验收等工作。同时,将后处理情况按规定时间要求书面上报市局。
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