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质监局官网发布通报称,为加强惠州市生产环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市质监局于2018年7-9月组织对食品用塑料编织袋和食品用竹木制品2类食品相关产品,开展市级“双随机”监督抽查,共抽检样品29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11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37.9%。
(一)食品用塑料编织袋。
本次抽查了3批次食品用塑料编织袋。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进行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二)食品用竹木制品。
本次抽查了26批次食品用竹木制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进行检验,经检验,1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均为“霉菌”项目。
市质监局已责成企业所在县(区)质监部门依法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处理,包括要求有关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落实整改;将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等措施。
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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