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鸡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近期,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含餐饮具)、豆制品、糕点、肉制品、乳制品、调味品等6类109批次样品,合格101批次,餐饮具不合格8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豆制品11批次、糕点2批次、肉制品2批次、乳制品1批次、调味品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91批次,不合格餐饮具8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宝鸡市高新开发区三味渔府餐厅使用的水滴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味司农餐饮体验中心使用的骨碟,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陇县快乐元素自助餐厅使用的口杯,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陇县天逸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火锅城使用的料碗,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凤县双石铺镇伊兰饭店使用的长盘和泡馍碗,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千阳县金华大酒店使用的方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七)千阳县嘉和酒店使用的面碗,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高新区、陇县、凤县、千阳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8年12月20日前报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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