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字10元至30元找网络写手,将“爆款”原创文章移花接木、改头换面上线,一些自媒体靠“洗稿”做成大号。据媒体报道,一些自媒体采取更加隐形的侵权手段,通过将他人原创摘编整合“洗稿”,已形成地下产业链。
随着各大自媒体平台对内容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对于优秀的自媒体作者,各平台都给予了一定的流量分成作为鼓励。然而,本来是给予原创作者的奖励,却被一群“羊毛党”瓜分。他们通过抄袭、标题党、伪造事实等方式“洗稿”,每人运营10多个自媒体账号,通过“洗稿”炮制出所谓的“爆款文章”,并从中获益。
“洗稿”一词可以说是自媒体时代兴起的流行词,即对别人的原创内容进行篡改、删减,使其好像面目全非,但其实最有价值的部分还是抄袭的。以微信公众号为例,原创保护只能防抄袭,而对“洗稿”无能为力。何况,即使能被认定为“洗稿”,原作者的维权之路也不好走——投诉步骤繁琐、取得证据困难,让原创者望而却步。
事实上,文字侵权的形式向来多样,从传统介质的抄袭、剽窃,到网络时代的盗版猖獗,再到各类“写作神器”,无一不是变换着花样把别人的文章变成自己的。而进入新媒体时代,不同于以往原封不动的照搬,曾经“千篇一律”的抄袭也有了它的新样貌。所谓“洗稿”,说白了,就是打着“精神借鉴”的旗号,拿了别人文章的立意、素材、行文逻辑甚至标题,用另一种方式表达,改头换面成为自己的原创,借此避开抄袭指责,躲过原创审查。
和一般的剽窃不一样——如照抄照搬原作内容只是替换作者,“洗稿”者还会对内容进行改写,通过微调表述方法、更换段落顺序、改变句式结构等方式移花接木、掩人耳目,在操作层面上精细化程度上更高,虽然本质上依旧是弄虚作假的抄袭行为,是对内容原创者合法权益的侵犯,但原作者却很难维权。
抄袭、剽窃无论怎样包装、变样,终究是行业的不正之风,所以必须刹住这股“歪风邪气”,为坚守原创内容写作者和广大网民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此前,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启动“剑网2018”专项行动,旨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针对近来饱受诟病的自媒体“洗稿”等侵权方式,此次行动将整治自媒体通过“洗稿”方式抄袭剽窃、篡改删减原创作品的侵权行为,并规范搜索引擎、浏览器、应用商店、微博、微信等涉及的网络转载行为。眼下,一些网络平台对完全相同的两个作品是否构成侵权可以做出判断,面对某些“高级”的抄袭行为或者“洗稿”却听之任之,甚至拒绝认定侵权。
网络平台不认定侵权,不代表不侵权,侵权与否需由法院判断。显然,司法部门也应该与时俱进。“洗稿”现象若得不到有效遏制,无疑将严重打击原创者的积极性。何况,结果造成的已不再是单纯的著作权争议,更有可能演变为商业纠纷。因此,整顿自媒体创作,进一步规范市场已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