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左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抽检信息称,近期,崇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涉及蔬菜、畜禽肉、水产品、水果等共50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总体情况
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抽检食用农产品5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江州区梁海丽青菜摊(广西崇左市江州区罗白乡罗白市场青菜行5号摊)销售的“豇豆”样品(商标:/,购进日期:2018年06月22日,规格:散装称重),氧乐果检出值为0.36mg/kg,标准规定检出值≦0.02mg/kg。
(二)江州区黄金兰鱼摊(广西崇左市江州区罗白乡罗白市场鱼行)销售的“泥鳅”样品(商标:/,购进日期:2018年06月21日,规格:散装称重),孔雀石绿检出值为2.9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以上样品检验机构均为中检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三、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相关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