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从广东省广州市食药监局官网获悉,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通告,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通告中涉及的辖区内企业和产品开展了现场核查、依法查处等工作。经核查发现,部分不合格产品包装存在虚假标示生产企业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号等违法行为,产品涉嫌假冒。为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净化化妆品经营市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现对以下涉嫌假冒化妆品信息予以通告。
一、产品包装标称生产企业为广州天翼化妆品有限公司的“芬妮”、“千禧泉”等相关产品。该公司声明自2016年1月2日开始没有生产过上述产品;
二、产品包装标称生产企业为广州市白云区威尔美化妆品厂的“莊点三绝”、“复方痤疮膏”、“粉刺立消净”、“神奇暗疮膏”、“螨速净”、“痘立净”、“神奇祛痘水”、“痘根净”、“拔毒膏”、“全效益肤霜”等祛痘产品。该公司声明未生产过上述产品。
三、产品包装标称为广州市采奴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采奴染发焗油膏(7.66,批号163D0281A;紫色,批号262WI380A;红色,批号262WI380A;棕色,批号262WI380A;)、弗茜雅采奴染发焗油膏(棕色,批号461WI280A)的产品。该公司声明未生产过上述产品。
请全国各地化妆品监管部门协助我市加强对涉嫌假冒化妆品的打击工作,在属地巡查工作中发现经营本通告中涉及产品的,建议立即予以下架,依法查处;在监督抽检中发现本通告涉及产品的,建议直接依法进行查处,不予抽样。涉嫌犯罪的,建议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深查深究进货渠道。同时,发现本通告企业声明产品存疑的,请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我局,我局将依法调查处理。
请各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经销商、网络销售平台提供者等经营主体,发现本通告中涉及的涉嫌假冒化妆品的,立即停止销售,全面下架相关产品,并主动报告当地化妆品监管部门。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不要购买、使用来路不明,涉嫌假冒伪劣的化妆品,发现本通告中涉及的涉嫌假冒伪劣化妆品的,应及时向当地化妆品监管部门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