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第三十七期)》。信息显示,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自治区级抽检任务)3类食品383批次样品,合格376批次,不合格7批次。
其中,抽检餐饮食品85批次,合格样品8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食用农产品249批次,合格样品24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抽检饮料49批次,合格样品4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吴忠市利通区金花园饭庄加工制作的油条,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检验机构为宁夏四季鲜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盐池县二哥蔬菜水果便利店销售的豆芽,不合格项目为亚硫酸盐(以SO₂计),检验机构为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盐池县特惠果蔬经销店销售的油麦菜,不合格项目为乙酰甲胺磷,检验机构为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平罗县星河万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绿豆芽,不合格项目为亚硫酸盐(以SO₂计),检验机构为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盐池县清甘泉纯净水经销店生产的清甘泉饮用纯净水,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检验机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检测中心。
石嘴山市三联实业有限公司可可西里矿物质水厂生产的武当泉饮用水,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机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检测中心。
石嘴山市三联实业有限公司可可西里矿物质水厂生产的可可西里饮用水,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机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