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作《关于专利等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周强表示,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一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标准,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为知识产权强国和世界科技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有关方面,在总结知识产权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就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进行了充分研究论证,形成了《关于专利等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现提请审议。
周强说明指出,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是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的重大部署。近日,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统一审理全国范围内专业技术性较强的专利等上诉案件。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是激励和保护科技创新的需要,有利于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需要,有利于加强对中外企业知识产权的依法平等保护,促进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是统一和规范裁判尺度的需要,有利于从机制上解决制约科技创新的裁判尺度不统一等问题,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量效率,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周强说明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以审理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等技术类上诉案件为主。他就草案涉及的案件类型、审级、法律衔接等问题作了说明。
周强表示,三年后,最高人民法院在进一步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报告。王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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