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苏州法院与此前北京法院完全相反的判决结果,持续了十余年的南北稻香村商标之战再次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虽然关于谁才是真正中华老字号稻香村商标的合法拥有者的讨论仍在继续,但是专家表示这一案件体现了中国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意识的提升,但同时也揭露了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中的一些不足。
10月12日,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法院对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诉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要求北京稻香村立即停止侵害商标权的行为,并要求北京稻香村立即停止在其生产销售的糕点商品包装上使用“稻香村”文字标识,同时,赔偿苏州稻香村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人民币115万元。
然而苏州工业园区法院的判决与一个月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判决完全相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9月10日对北京苏稻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与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与不正当竞争案作出一审判决。根据判决苏州稻香村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在粽子、月饼、糕点等商品上使用包含“稻香村”的文字标识,并赔偿原告北京稻香村公司经济损失3000万元。
事实上,南北稻香村在商标方面的纠纷已长达十年。纵观近年来,中国各大品牌对于商标的争夺不在少数。加多宝与王老吉的红罐之争、承德与汕头的露露之争,既是中国品牌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一次次纷争,也是中国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不断觉醒。
对于苏州工业园法院的判决,苏州稻香村相关人士对《环球时报》表示,此次法院判定“稻香村”字号及商标在先专用权的所有者苏州稻香村获胜,从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商标注册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完善发展。
这名人士还表示,苏州稻香村作为老字号企业非常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近年来,随着苏州稻香村的影响力持续加大,“傍名牌”现象层出不穷,市场出现很多“山寨稻香村”,严重地影响了市场秩序。本着为消费者负责的态度,为制止他人攀附“稻香村”注册商标商誉,净化市场,苏州稻香村在全国各地对假冒稻香村发起维权打假行动已有100多起。
他说,未来,苏州稻香村将继续运用法律武器,积极打击侵犯“稻香村”商标商誉行为,一如既往地致力于“稻香村”老字号的健康发展,期待跟社会各界同仁共同推动包括“稻香村”在内的中华老字号驰名内外。
《环球时报》记者多次尝试联系采访北京稻香村,但是电话均未接通。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刘远举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近些年由于大环境的改变,中国企业的品牌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不断提升,而南北稻香村商标之争受到如此大的关注一方面是因为稻香村的知名度,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两个法院给出截然相反的判决。而这也体现出了中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局限性。
刘远举称,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目前受到很大关注,其中也有来自国外的压力,虽然已经取得了不少进步,但是现在还有一种很大的“随性”,知识产权法制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他说:“这是个专业性非常强的一个领域,那更多的专家意见,更多更公开的庭审,双反的置辩是需要的,但是知识产权的法制保护,它也是中国法制的一个子集,在这点上就是说它不可能脱离中国的法治大环境、单独地突飞猛进的。”记者王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