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国庆黄金周落下帷幕。7天假期,山西共接待国内外游客5454.43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352.29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同比增长18.3%。这可说是一份不错的成绩。
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得益于全省上下的高度重视。特别“十一黄金周”来临之前,为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切实保障节假日期间旅游市场秩序平稳有序,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国庆期间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在国庆长假期间开展旅游市场整治行动,积极营造氛围,倡导文明出行,出台优惠政策,提升服务水平,这些都很重要,保证了全省假日旅游市场运行平稳,实现了“安全、秩序、质量、效益、文明”的目标。
然而,不得不说的是,平遥“假陈醋”事件,却成为山西今年“十一黄金周”的一处“败笔”,至少是一个“污点”,这话听似“言重”了,但这个事情却不是小事,不仅给享誉全国的“山西陈醋”丢了脸,也给平遥这座名闻世界的历史古城抹了黑,对“晋商精神”也是玷污,当然,“假陈醋”,就像当年的“假汾酒”,一提起来,人们往往说的不是山西某地、某商家,而是“山西”这个大名,使得很多诚信商家都“躺枪”,使得货真价实的山西品牌“蒙冤”。
如今,假冒伪劣品,走遍全国,任何一个地方都存在,但切莫把小作坊制造的平遥“假陈醋”混同于其他假冒伪劣商品,因为,历史悠久的陈醋是山西最响亮的名牌,占全国产量70%的山西陈醋,真正代表着山西。“南有丽江、北有雪乡”,人们还记得三亚宰客、青岛天价虾、雪乡宰客……发生过侵害游客权益事件的地方吗?受游客欢迎度都不可避免地下降了,有的地方经过大力整改,才逐渐恢复游客信心,还有地方伤了“元气”,至今缓不过来。
笔者不敢说平遥“假陈醋”这件事对平遥、对山西会有多大影响,但在很多网站都不乏这件事情的报道,评论者纷纷。日前,东方网一则题为《平遥古城“宰客醋”打了谁的脸?》的评论中写到:“平遥古城的一些商家之所以敢以次充好、以高价卖劣质醋,一大‘如意算盘’恐怕是,即便游客回家后发现上当受骗,也不会为了一瓶醋千里迢迢来算账,黑心商家做的就是一锤子的坑人买卖。这种商家根本不考虑‘可持续发展’,而是一门心思‘捞一票’,试图‘坑了这拨,坑那拨’”,甚至会在一定范围的商人心中形成,不以次充好反而‘很傻’的畸形价值观。曾经以诚待客的晋商,如今却出现了一些‘败类’,不只令人叹息,更可能对当地形象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
上述评论,决非耸人听闻,对平遥、对整个山西旅游来说,却是一个很好的警醒,这就是“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毕竟,平遥、山西不只有陈醋,华夏五千年看山西,山西要看的还很多,足可以吸引天下之人,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我们决不能忽视了平遥“假陈醋”对平遥古城、乃至整个山西造成的影响,也决不能让一瓶醋毁了整个山西的名声。好在,晋中市食药监局与平遥县市场监管局及时组成调查组,对整个平遥县范围内的食醋生产企业及小作坊进行全面检查,多家无证生产及销售的商户被查处,报道中“醋缸中漂死苍蝇”的醋厂,也被现场查处,停业整顿。
但最后笔者想说的是,针对平遥假醋事件的整治行动,不应该成为临时行动,必须彻底反省,进行彻底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整治中,对类似的事件,不可停留在简单的教育、关停上,必须严惩不贷,这样,才能有效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不仅平遥要整治,各地都当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决根除制假问题,以真正维护山西品牌和山西的旅游形象,更促进山西旅游事业的发展。(贾合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