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食药监局日前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8年第72号”,该通告称,近期,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央转移地方任务,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调味品、水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蔬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酒类、饮料、糕点、罐头、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糖、糖果制品等18大类食品146批次样品,其中检出不合格食品2批次,
一、总体抽检情况
本次抽检食用农产品44批次;餐饮食品38批次,其中不合格1批次;调味品18批次;水果制品1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饼干1批次;蔬菜制品3批次;蛋制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豆制品1批次;酒类2批次;饮料5批次,其中不合格1批次;糕点5批次;罐头1批次;粮食加工品5批次;乳制品1批次;食糖1批次;糖果制品4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民和县伊昇园火锅店的骨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出值0.015mg/100cm,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二)兴海县隆兴生活超市销售标称青海旭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麦若叶青稞奶茶,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7.2×10CFU/g,1.1×10CFU/g,1.1×10CFU/g,9.4×10CFU/g,1.0×10CFU/g,标准规定为菌落总数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5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针对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