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即将来临,为保障节日月饼消费安全,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市内生产经营的月饼进行监督抽检,共255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252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样品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销售环节100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环节50批次,不合格2批次;生产环节105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广州)有限公司夏园店销售,标示为深圳天良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8月10日生产,规格为270克(45克×6)/盒的经典榴莲月饼,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330CFU/g、1200CFU/g、48000CFU/g、59000CFU/g、20000CFU/g,超过标准规定(5次检出值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出值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2.广州迎宾金成潮州酒楼有限公司经营,标示为广州新滘金成潮州酒楼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和记隆食品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8月4日生产,规格为720g(180g×4)/盒的吉祥四喜月饼(潮味),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71000CFU/g、210000CFU/g、120000CFU/g、310000CFU/g、210000CFU/g,超过标准规定(5次检出值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出值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广州市食品检验所。3.广州市金成潮州酒楼饮食有限公司经营,标示为广州新滘金成潮州酒楼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和记隆食品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8月4日生产,规格为740g/罐(180g+80g*7)的七星伴月月饼(潮味),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63000CFU/g、170000CFU/g、120000CFU/g、51000CFU/g、120000CFU/g,超过标准规定(5次检出值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出值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广州市食品检验所。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并保存凭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标识内容是否齐全等等。
(二)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12345或者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