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日,纳米比亚政府终于在其《官方公报》上正式公开了其全新的《工业产权法》。而且,该法案在2个月后(即2018年8月1日)便已经在纳米比亚境内正式生效。
上述《工业产权法》的出台意味着纳米比亚不仅会废止于1973年实施的《西南非洲商标法》,同时还会实施有关于商标、专利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全新规定。
实际上,纳米比亚能够以此制定出新的法律框架可谓是众望所归,特别是这部法律会对现有的工业产权法规作出一些修订。
从专利保护的角度来讲,这部新的法律也做出了部分修正。上述这部《工业产权法》明确了纳米比亚在多个国际条约与组织(诸如,《专利合作条约》《马德里协定》《海牙协定》以及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中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此外,根据新的法律,专利的保护期最终确定为20年。在此需要提醒的是,专利持有人将需要及时缴纳每一年的维持费。
最后,还是从专利保护工作的角度来看,新的法律框架将会向所有的专利申请引入绝对新颖性的要求以及实质性审查的程序。
而从商标保护工作的角度来看,其中最重要的改变之一便是针对商标申请、转让、续展、回复、更改/修订、共同所有权许可合同以及注册用户制定出了新的法规。同时,人们要向企业知识产权局(BIPA)所缴纳的官费也有所提高。
目前,纳米比亚采用的是一种多类别的申请制度,而此前的法律框架则只能提供单一类别的申请渠道。换句话来讲,就是人们以前在纳米比亚提交申请的时候,必须要针对每一个商标类别再单独提交一份申请。
此外,现在人们已经可以根据《马德里协定》以及《班珠尔协定》在纳米比亚递交申请。不过,由于大家都不清楚纳米比亚将会如何协调本国法律以及国际条约之间的关系,因此BIPA在未来会如何处理上述申请也算是给众人留下了一个悬念。当然,不管怎样,新法律的推出绝对是向纳米比亚国内法律以国际法律相统一的方向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在这里需要留意的是,为了避免遇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人们最好还是选择利用纳米比亚国内的申请渠道来为自己的知识产权资产提供保障与保护。这么做的理由很简单,因为一直到现在,纳米比亚仍无法确保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所规定的12至18个月的期限内完成对于新提交商标申请的审查工作。
尽管新的《工业产权法》对现有制度做出了诸多修订,但是截止到目前,人们仍未看到有关于如何保护已注册商标的条款。当然,此前已经通过注册商标仍会具有效力。此外,人们现在还可以在纳米比亚对集体商标进行注册,而在这之前该国只对认证商标的注册工作有所规定。
另一方面,新的法律框架也可以为知名商标提供保护。这个变化相当于会让那些尚未进入纳米比亚市场的大型国际名企吃下一颗“定心丸”。
而从对外公布的环节来看,在商标申请人足额缴纳完相应的官费之后,BIPA现在可以根据新的《工业产权法》在其《知识产权简报》上公开这些商标。在这里需要提醒的是,以前这些标志只能在《官方公报》上进行公布。
从保护期限来看,纳米比亚可以给予注册商标长达10年的保护期,不过在此之后,人们需要每隔10年为该商标开展一次续展工作。此外,在商标完成注册的3年后,人们将能够以“未使用(non-use)”的理由来撤销某个注册商标。
目前,工业产权特别法庭负责处理所有涉及到商标的诉讼程序以及各种听证会程序。同时,人们也可以就该特别法庭所作出的审判上诉至纳米比亚最高法院,从而确保获得公平合理的判决结果。
总而言之,尽管新法律中的某部分内容还需要相关机构来做进一步的澄清,但是这种全新框架确实标志着纳米比亚正在朝着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制度迈出了重要一步。(编译自:www.monda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