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适应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对法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准确把握新时期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方向和定位,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2018年9月19日至20日上午,市场监管总局在山东省青岛市召开了市场监管部门立法工作座谈会。
与会同志立足各地法治工作实际,围绕在市场监管体制改革背景下如何深入推进法治工作融合,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水平展开了深入讨论,并对总局制定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提出了意见建议。
与会同志提出,要以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为契机,及时梳理、比对各条线原有的法律制度规范,统一、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根据新的职责要求,积极推进各业务条线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和废止,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信用监管等提供法律依据。
会议指出,立法要坚持问题导向,拓宽路径渠道,切实解决基层执法实践中面临的突出问题;要努力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着力解决当前机构整合中执法规则、理念、文化方面的冲突;要履职尽责,坚守依法合规的底线,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中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此次会议充分反映了各地市场监管领域的立法需求,进一步凝聚了共识,为总局做好2019年立法工作,提升立法的科学性、针对性、系统性提供了重要参考。下一步,总局将在此次会议的基础上,结合各业务司局的立法需求和建议,提前谋划、统筹协调、科学编制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不断完善市场监管制度规范。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各地立法立规工作的业务指导,推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以及市场监管部门法制条线的负责同志参会。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