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2018年第3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抽检调味品1类食品20批次样品,合格19批次,不合格1批次。
本次抽检的主要是酿造酱油、配制酱油(酿造和配制按2:1)、黄豆酱、甜面酱、料酒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酿造酱》(GB271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酱油卫生标准》(GB2717-20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酿造酱油》(GB/T18186-2000)、《配制酱油》(SB/T10336-2012)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氨基酸态氮、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等指标。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枞阳县金年华商贸行销售的标称由临泉县康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百味烹饪黄酒(生产日期/批号:2018-03-01),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852g/kg。标准规定为≤0.5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2.11。标准规定为≤1。承检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同时,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调味品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