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拼多多在掌声一片、骂声一片中敲钟上市。支持者认为其放弃五环内、主打小城市的低价爆款策略直击用户,反对者攻击假货仿货炮火不停。
近日召开的中国消费者协会“强化社会共同责任,打击网络假冒伪劣”座谈会上,中消协强调,低价营销不能突破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和拒绝售假两条底线。消费者的消费需求、消费能力虽各不相同,但低价不等于假冒和劣质,低价营销、网络促销不能以低价为诱饵,借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
据中消协副秘书长董祝礼介绍,今年上半年收到的消费者投诉集中于以假充真、山寨傍名牌等,由于产品性能不合格造成的人身伤害不断发生。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强调,假冒伪劣产生的根源在于违法成本太低、维权成本太高,“没有第三个原因”。维权成本包括时间成本、程序成本等,真伪鉴定标准的缺失令消费者拿不到证据,且买卖双方通常异地,举证难度极大。“要加大违法成本,一是加大制假的违法成本,二是加大售假的违法成本,三是加大电商平台的法律责任。”时建中表示。
中消协呼吁立法进一步明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义务和责任,强化在特定情形下的先行赔付责任,连带责任。细化平台审核管理、纠纷处理等方面的管控等。
平台需担责与用户协作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程啸表示,网络交易的出现改变了以往的交易结构,对监管、执法、司法、甚至立法都提出了新的挑战。搜索成本、交易成本、物流成本降低,客观上为制假售假提供了便利,“很简单,注册了网店就可以销售,最近刚上市的那个平台,很多都是假冒伪劣,也是搭便车”。
程啸直言,电商通过平台获得巨大收益,理应承担一定的防欺诈、防假冒伪劣的责任,“你有这样的控制力,不能总想着把义务减到越低越好”。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苏号朋表示,商标权益人应该更加主动积极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和消费者的权益。强化自身的品牌意识,也强化消费者的品牌意识,建立起和经营者、消费者的协作机制,共同打击“李逵遇李鬼”乱象。
新技术提供新解法
现场某购物网站代表表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正在帮忙“打假”,“我们的图像识别技术可以根据权利人提供的图片,自动排查整个系统可能存在的侵犯著作权的链接,极大提高权利人维权的准确度和效率”。
某海淘网站负责人表示,针对海外电商的特点,他们与海关合作,对商品进行追溯;和国检部门进行数据互通、质量共享;通过大数据技术采集分析用户评论,收集相关的商品进行重点检验;智能识别违规的文字和图片,防止虚假宣传等。中消协指出,平台经营者拥有的现代化大数据技术手段,应当优先用于对平台内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以科技进步造福广大消费者。
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首席教授李顺德强调“建设信用体系、信用机制”的重要性,“制假售假、侵权盗版,归根结底还是违反了诚实信用。我们应该利用已经开始运行的社会信用机制,使其为保护知识产权、规范社会市场秩序、打击假冒伪劣及侵权盗版发挥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