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第四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在青岛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在会上表示,要严厉打击不诚信的商标攀附、仿冒搭车行为,进一步净化市场竞争环境。
2017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这是中央首次以专门文件明确企业家精神的地位和价值。
会上,陶凯元谈及今后一个时期知识产权审判推进工作时特别提到,要注重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妥善运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中的保护限制和例外,合理确定法律责任边界,依法维护善意使用者的市场交易安全,降低创新者的法律风险,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
针对对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要妥善运用知识产权立法中的兜底性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原则条款、法律目的条款等,要适时慎重补充承认新类型创新权益,增强市场主体在未知和风险领域的创业创新活力和投资意愿,催生原创成果和前沿成果。
陶凯元还提出,要慎重对待新技术新商业模式。对于看不准、弄不清、有市场、受欢迎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商业模式,在具体适用法律时,要以有利于促进创新、有利于公平竞争、有利于消费者的长远利益为指引,慎重对待、审慎处理。
在保护合法竞争方面,要加大知名品牌保护力度,鼓励诚信竞争、遏制仿冒搭车为导向,根据商标的知名度与显著性,充分利用商标近似、商品类似、混淆可能性、不正当手段、恶意等裁量性因素,强化知名品牌保护,严厉打击不诚信的商标攀附、仿冒搭车行为,进一步净化市场竞争环境。
同时,充分利用现有法律手段,坚决遏制恶意抢注商标行为,有力规范商标注册秩序。加强在先权利保护,适度从宽解释在先权利范围,降低以不正当手段抢注商标的证明要求,便利在先权利人依法制止商标抢注。记者刘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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