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海南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第二十三期)。本次抽检食用农产品8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86批次;抽检饮料3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查处,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及时查找问题原因、化解风险。并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加大跟踪抽检力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不合格样品的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食药监管局官网予以公示。公众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毒有害食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如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儋州那大珍成百货商行销售的生葵瓜子,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4.4mg/g,标准规定为≤3mg/g。检验机构为上海德诺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二)海口琳雄物资工贸有限公司龙桥分公司生产的银珊椰泉牌包装饮用水(规格:16.6L/桶,生产日期:2018-04-15),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2CFU/250mL,标准规定为5次均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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