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12日消息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近日,音乐人林海连续在微博上投诉海底捞,称该餐厅未经授权公开播放其音乐,涉嫌侵权。林海表示,目前我国音乐版权保护仍处于不成熟阶段,仍有相当数量的侵权使用者不尊重权利人的智力成果,拒绝为使用音乐买单。希望通过诉讼,促进中国音乐版权保护的发展。
无独有偶,江苏无锡中院近日对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诉无锡一家苏宁易购门店侵权播放背景音乐一案,作出判决,判定苏宁公司侵权事实成立,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6万元。
据了解,目前全国范围内有2万家以上的商场、超市、餐厅、酒店等公共场所通过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获得了合法播放音乐的许可,并向著作权人缴纳了著作权使用费。那么,其他国家如何依法保护音乐版权?对于侵犯版权的情况怎么惩处?
澳大利亚:没有支付版权费的背景音乐,不允许在商店或餐馆中播放
《全球华语广播网》澳大利亚观察员胡方介绍,澳大利亚版权法管理较为严格,根据规定,在没有取得许可的情况下,在公共场所播放唱片、电影等行为属于侵权,将受到追究。没有支付版权费的背景音乐,不允许在商店或餐馆中播放。
胡方介绍,大部分澳大利亚的版权事宜归澳大利亚表演权协会、澳大利亚机械复制权协会、澳大利亚版权代理公司等数家版权集体管理机构所有。这些机构是非营利性机构,表演艺术家可以加入,由其代理其版权使用问题。澳大利亚这些机构仍然在联盟和融合中,比如澳大利亚表演权协会和澳大利亚机械复制权协会在1997年组建联盟,共同管辖旗下的所有版权事宜,效率和覆盖面都有大幅度提高。根据1968年版权法,如果任何商家希望自己的店面播放背景音乐,首先需要获得澳大利亚表演权协会和机械复制权协会的许可,缴纳年费。这些集体版权管理机构会在获益后,再和音乐艺术家结算收入。在缴费方面,协会会根据店堂面积以及播放器材而定。比如单独一部CD机播放,面积小于150平方米的店面,每年收费79.46澳币,大约400元人民币。而如果有5个以上不同的音箱,在2000到5000平方米的店面内播放,年费是2118.5澳币,以后每增加1000平方米要再多收397.23澳币。另外,不单店面的背景音乐,很多商家在总机转分机时会使用背景音乐作为等待音乐。如果分机线路在1条到5条之内,每年要支付版权费158.55澳币,11到25条分机线,则需要每年支付433.98澳币。
英美国家:任何机构或个人需要使用作品须直接与版权拥有者商谈
在英美国家,人们认为作品的版权理所当然归个人所有,任何机构或个人需要使用都必须直接与版权拥有者商谈。比如歌曲《祝你生日快乐》家喻户晓,虽然仅仅只有6个音符,但是它是世界上最著名的歌曲之一,每年为版权拥有者美国华纳挣得200万美元的许可费。这其中包括这首歌在影视作品、广播电台以及在各种公开场合中使用都要交费,甚至还规定了如果某人演唱这首歌曲的时候,在场的听众有一定数量并非亲戚朋友也要交钱。
日本:音乐版权协会负责管理词曲作者、出版者的版权
在邻国日本,《全球华语广播网》日本观察员黄学清介绍,日本1939年成立了行业协会性质的音乐著作权协会,旗下管理着日本音乐版权。
黄学清介绍,在日本,音乐使用必须经过词曲作者同意。在学校授课时演奏或在完全免费的活动中演奏,不需要向作者提出申请,除此之外要缴纳使用费。在日本有音乐版权协会,负责管理词曲作者、出版者的版权。该协会管理着众多日本的音乐作品,艺术家本人直接收取使用费的并不多,一般由此协会代理办理 各种手续。在公共场所播放受版权保护的音乐需要事先向日本音乐版权协会申请,申请可以选择整体使用申请,对协会管理的全部音乐作品都有播放权,可以按照月付、年付,一天播放一次的费用来支付。比如有80个席位的场所,单次付费为60元人民币左右。一个月播放30小时以内,月付1650元。另外,可以选择按照每部作品来支付。日本放送协会NHK和民间影视媒体基本都与日本音乐版权协会签订了全部作品的播放合同,无许可播放属于侵权行为,不仅会被追缴使用费,还可能要支付赔偿费,甚至被诉诸法律。例如2016年该协会起诉187家企业、213家店铺违法播放音乐,日本全国30家简易法庭对此进行了调停。现在日本仅音乐版权的收费每年达到10亿美元。尽管这个协会的运营是法律规定的非营利目的的一般社团法人,但在收费的合理性和公开性等方面受到一些批评。例如有批评指出在咖啡厅、小剧场等地进行演奏时需要支付的使用费过高,使用费有多少支付给作者应该向支付者公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