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2018年第19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信息显示,该局近期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7大类食品共410批次样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其中,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40批次,不合格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广东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茶叶及相关制品不合格1批次:广州市增城世纪新华联百货店销售的标示为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维嘉茶厂2017年8月25日生产、规格为350克/盒的观音王(安溪乌龙茶叶),水胺硫磷检出值为0.185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05mg/kg)高出2.7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不合格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