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通告称,2018年4月,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部署,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抽检转移地方及匹配任务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蜂产品等三大类食品,共189批次样品。食用农产品37批次,其中2批次不合格;餐饮食品136批次,其中2批次不合格;蜂产品16批次,其中1批次不合格。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被抽样单位、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西青区中北镇万源路菜市场内东二排1-5号(张绍兵)销售的土豆氧乐果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天津劝宝超市有限责任公司购物广场销售的供应商为天津劝宝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的韭菜腐霉利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天津市宝坻区宜分利快餐店生产销售的国宴无凡油条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天津市宝坻区乐鑫长河永和豆浆店生产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天津物美联京商贸有限公司中北镇店销售的标称天津渔阳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漁陽蜂蜜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辖区西青区、宝坻区、蓟州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市市场监管委要求上述区局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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