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2018年第1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称,近期,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市内生产经营的8大类食品(速冻食品,食用农产品,方便食品,蔬菜制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进行监督抽检,共880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865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样品1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总体情况
速冻食品66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336批次,不合格12批次;方便食品114批次,不合格1批次;蔬菜制品21批次,不合格1批次;粮食加工品97批次,调味品147批次,肉制品78批次,水产制品21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速冻食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广州绿成餐饮供应链有限公司2018年3月2日生产,规格为875克/包的酸汤酱,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160000CFU/g、400CFU/g、56000CFU/g、3900CFU/g、50000CFU/g,超过标准规定(5次检出值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4次检出值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
(二)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2批次:1.广州市白云区均禾金数海产档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7年7月17日,规格为散装称重的花甲,氯霉素检出值为2.0μ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2.广州市白云区均禾金数海产档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7年7月17日,规格为散装称重的白贝,氯霉素检出值为0.20μ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3.广州市陈桂珠水产档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7年7月20日,规格为散装称重的花蟹,氯霉素检出值为1.4μ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4.广州市黄埔区李中文鱼档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7年7月20日,规格为散装称重的麻虾,氯霉素检出值为0.28μ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5.广州市荔湾区陈冠正食品档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7年7月25日,规格为散装称重的草鱼,孔雀石绿检出值为3.6μ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6.广州市荔湾区妹妹食杂档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8年1月24日,规格为散装称重的绿杨蛋(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0.22μ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7.广州市荔湾区林日新食品档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8年1月24日,规格为散装称重的散养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0.45μ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8.广州江南果菜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国产水果区52档)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8年1月31日,规格为散装称重的皇帝柑,克百威检出值为0.103mg/kg,超过标准规定(≤0.02mg/kg);检验机构为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9.广州江南果菜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国产水果区3档)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8年2月5日,规格为散装称重的橙子,克百威检出值为0.161mg/kg,超过标准规定(≤0.02mg/kg);检验机构为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10.广州市增城区吴沃钊食品档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7年11月26日,规格为散装称重的黑牛百叶,甲醛检出值为210.7m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11.广州市增城区吴沃钊食品档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7年11月26日,规格为散装称重的白牛百叶,甲醛检出值为246.5m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12.广州睿龙餐饮经营有限公司经营的购进日期为2017年8月30日,规格为散装称重的多宝鱼,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值为1.96μ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州市食品检验所。
(三)方便食品不合格1批次:广州市南沙区南沙众万加百货店销售,标示为武冈市老街卤绿色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11月27日生产,规格为90克/包的鸡汁条纹干,铅(以Pb计)检出值为1.03mg/kg,不符合标准规定(≤0.5mg/kg);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蔬菜制品不合格1批次:广州市荔湾区虹福粮油食品店销售,标示为江门市荷塘镇荷联冲菜加工厂2018年1月2日生产,规格为70g/包的豉油王冲菜,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26g/kg,超过标准规定(≤0.1g/kg);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并保存凭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标志内容是否合适等等。
(二)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12345或者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