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24期),端午节将近,该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节日热销食品专项抽检工作。截止目前,本次专项共抽取节日热销食品579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6%。
本次专项抽检计划由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检验机构共同承担,抽取的食品包括节令食品糕点(包括粽子、绿豆糕),时令农产品(包括黄鳝、黄鱼、黄瓜、枇杷、杨梅)及大宗消费食品黄酒、调味品、茶叶及其制品、冷冻饮品、乳制品等7大类16个细类。抽样场所主要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景区周边小食杂店、高速服务区及中小型超市等实体经营场所。另外考虑到网购逐渐成为消费者热衷的购物方式,本次专项也通过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如:天猫、淘宝等)抽取部分网络热销食品。
截止目前,本次专项共抽取节日热销食品579批次(实体经营抽样557批次,网抽22批次),抽样情况具体为:粽子80批次、绿豆糕50批次、黄酒69批次、黄鳝50批次、黄鱼50批次、黄瓜10批次、枇杷和杨梅各20批次、巴氏杀菌乳和发酵乳各10批次、冷冻饮品80批次、调味品30批次、茶叶及其制品100批次。其中检出合格食品556批次,不合格食品23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6%。
发现的23批次不合格食品为:绿豆糕3批次,黄鳝14批次、黄鱼6批次。其中22批次不合格产品在实体经营场所发现,1批次不合格产品在网购环节发现。造成不合格原因主要为绿豆糕中微生物指标超标、过氧化值超标及非法添加富马酸二甲酯检出;黄鱼及黄鳝中兽药残留恩诺沙星超过标准。
不合格食品情况
(一)金华市婺城区余金辉海产品经营部销售的大黄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68×103μg/kg,是标准规定≤100μg/kg的16.8倍。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嘉兴市南湖区新兴街道陈杏芬水产品销售点销售的标称文昌西路水产农贸市场供货的大黄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620μg/kg,比标准规定≤100μg/kg高出6.2倍。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杭州采芝斋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杭州恒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糕(绿茶味),过氧化值检出值0.38g/100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0.25g/100g。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四)昆明市官渡区鑫滋食品经营部销售的绿豆糕,菌落总数检出值为3.3×104CFU/g、2.6×104CFU/g、2.1×104CFU/g、9.7×103CFU/g、1.1×104CFU/g,不符合5次检验结果均不超过1.0×104CFU/g且至少两次结果不超过1.0×105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五)金华物美大卖场有限公司江南店销售的标称宁晋县众食食品厂生产的油炸绿豆糕(烘烤类),富马酸二甲酯检出值28.8m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六)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许美丽水产店销售的黄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3.38×103μg/kg,是标准规定的≤100μg/kg的33.8倍。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七)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龙游世纪联华超市销售的标称宁德市齐民农工商有限公司生产的散装基地冰鲜大黄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508μg/kg,是标准规定的≤100μg/kg的5.08倍。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八)临海市江素芬水产有限公司销售的养殖大黄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8.98×103μg/kg,是标准规定的≤100μg/kg的89.8倍。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九)洪永春销售的黄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378μg/kg,是标准规定的≤100μg/kg的3.78倍。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十)丁小利(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武康街道武源街988号)销售的黄鳝,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值为1.0μ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十一)海宁市硖石沈建顺水产摊销售的黄鳝,地西泮检出值为2.2μ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十二)温州市鹿城区水心朱启银水产店销售的黄鳝,地西泮检出值为3.6μ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十三)程宏青(衢州市衢江区通浦路菜市场)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23×103μg/kg,比标准值≤100μg/kg高出12.3倍。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十四)李彩花(绍兴市越城区大江市场)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46μg/kg,比标准值≤100μg/kg高出0.46倍。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十五)詹浩(衢州市衢江区通浦路菜市场)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766μg/kg,比标准值≤100μg/kg高出6.66倍。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十六)叶雪生(衢州市衢江区通浦路菜市场)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993μg/kg,比标准值≤100μg/kg高出8.93倍。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十七)陈小文(萧山西门农贸市场1068号摊位)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3.38×103μg/kg,比标准值≤100μg/kg高出33.8倍。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十八)黄清文(萧山区市心南路1036号杭州萧山南门农副产品综合市场一楼355号摊位)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18×103μg/kg,比标准值≤100μg/kg高出11.8倍。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十九)戴志华(萧山区市心南路1036号杭州萧山南门农副产品综合市场一楼358号摊位)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64μg/kg,比标准值≤100μg/kg高出0.64倍。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十)黄国柱(萧山区市心南路1036号杭州萧山南门农副产品综合市场一楼350号摊位)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381μg/kg,比标准值≤100μg/kg高出2.81倍。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十一)张正委(天台县中心农贸市场水产品摊位)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898μg/kg,比标准值≤100μg/kg高出7.98倍。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十二)景选国(天台县中心农贸市场水产品摊位)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46×103μg/kg,比标准值≤100μg/kg高出14.6倍。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十三)陈士福(杭州萧山西门农贸市场一区)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86×103μg/kg,比标准值≤100μg/kg高出17.61倍。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公告指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在收到不合格结果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复检或异议申请。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通报云南、河北、福建等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浙江省杭州、嘉兴等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责令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同时,已通报杭州、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台州、等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责令销售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