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8年第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8年4月,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我市生产、小作坊食品等2个环节的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小作坊加工食品、保健食品等5大类,共计210批次食品样品开展了监督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检验规范,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食品。
总体情况:4月共监督抽检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小作坊加工食品、保健食品等5大类210批次食品样品,检出合格食品样品204批次,不合格食品样品6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东宅村东宅里18号之8优粮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碱面(生产日期:2018年03月22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486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添加。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厦门市湖里区县后坂上社265号一楼第一间榕记饼店生产的冰绿豆饼(生产日期:2018年3月21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1.02g/kg,标准规定为≤0.5g/kg。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东瑶村下尾社新社路15号之二伍贤友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年糕(生产日期:2018年3月30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3.26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添加。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李林村溪南社218号一楼千层页豆制品加工厂生产的豆干(生产日期:2018年04月01日),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40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添加。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李林村溪南社218号一楼千层页豆制品加工厂生产的豆皮(生产日期:2018年03月31日),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52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添加。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五星路473号之5福月美立面制品加工店生产的碱面(生产日期:2018年04月03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33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添加。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生产单位所在的湖里区、翔安区、同安区、海沧区、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