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山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抽检信息公告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按照《2017年四川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计划》的要求,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膨化食品、调味品、饮料等16类食品共计192批次样品。其中,省级计划抽检合格116批次,不合格13批次;市级计划抽检合格60批次,不合格3批次。
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了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
现将抽检结果予以公告,并提示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反映。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18年第1号)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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