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现向相关组织、执法机构、监管机构以及网络平台等咨询意见,询问是否有必要制定打击非法网络内容的新措施,包括是否应将这些措施纳入立法中。咨询的截止日期为6月25日。
欧委会还向受访者询问市场中的利益相关方(从托管服务提供商到权利人)在打击非法网络内容中所起的作用,并询问是否有必要加快删除非法网络内容的进程。
欧委会称:“非法网络内容的存在及其传播是欧盟制定重要公共政策与安全措施时担忧的问题,尤其当涉及恐怖主义内容的传播、非法煽动仇恨言论、非法的商业实践、知识产权侵权以及非法药品、假冒产品或其他非法商品的销售时。”
“欧委会正在收集相关措施有效性的证据以及所议问题的严重性,并将在2018年底之前探讨相关措施,以提高打击非法网络内容的有效性。”
根据欧盟现有的《电子商务指令》,内容托管商对既不由他们创造也不由他们监督而只是由其存储并传播给用户的材料免于承担责任。
若服务提供商并非“明知”或意识到非法活动的发生,则其无需对侵权担责。若其明知非法活动的发生,只要服务提供商“迅速移除或断开此类信息的连接”,则其也不必为侵权担责。
根据该指令,服务提供商无需履行监督其服务平台上的非法活动的义务。
2017年秋,欧委会发布了有关非法网络内容的通知,称网络平台主动监测并将非法内容从其网站移除的,其无需对用户上传的非法内容负责。
当时,欧委会称网络平台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监督并删除非法网络内容,而不是仅在收到通知后再采取行动。欧委会支持平台使用自动检测非法内容的技术。(编译自out-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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