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6日,也就是在今年的世界知识产权日上,加拿大创新、科学与经济发展部启动了新的知识产权战略,该战略将在未来几年中得到落实。
战略简介
加拿大政府计划在未来5年中将为上述知识产权战略投入8530万加元。
除了加强教育工作以及为加拿大企业提供工具等事项外,上述知识产权战略还会对加拿大知识产权法律进行修订以阐明人们可以接受的知识产权实操做法。
这些提案旨在鼓励加拿大本国的创新与研发工作,同时确保创新者在创造出发明以及创新后可以得到相应的回报。
可能会带来的立法变化
对于专利律师函提出了最低标准规定
加拿大政府将会对专利律师函提出最低标准规定,此举会要求发信方列举出一些基本信息,诸如相应的专利号以及所涉及的产品或活动。出台这项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在将律师函作为主张专利权的低成本方法与防止发出模糊或具有欺骗性质的信函之间保持一定的平衡。
继续实施商标“使用”的规定
修订案将要求商标持有人在进行注册后的头三年中一定要对该商标进行“使用”。此外,加拿大政府计划在商标异议和无效程序中引入新的恶意理由(badfaithground)。这些提案旨在消除《商标法》修订工作(有望于2019年2月落实)即将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因为修订后的《商标法》将会移除应该在注册前使用商标的规定。这些在知识产权战略中出现的变化旨在应付诸如商标抢注以及商标注册混乱等问题。
专利研究豁免
修订后的法律作出了如下规定:专为科学实验而使用专利的行为将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然而,如果通过销售或者使用由上述实验所得的发明而在加拿大境内获得了商业利益,那么此举仍符合当前法律所规定的、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编译自:www.monda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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