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食药监局官网通告18批次药品(制剂)、中药饮片不合格。通告称,经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等6家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吉林省密之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药品(制剂)和标示为河北智嘉药业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生产的13批次中药饮片共18批次药品抽检不合格。
一、不合格产品的标示生产企业、药品品名和生产批号为:吉林省密之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1101的止痢宁片;上海浦津林州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50821的碳酸氢钠注射液;哈尔滨中药六厂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70407的刺五加片;大庆市远望医院生产的批号为2016111001的癣宁胶囊;大庆油田总医院生产的批号为20170831的清热抗感口服液;河北智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801的麸炒苍术;河北全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8001的麸炒苍术、批号为1507001的炒苍术;河北万修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501CP372的巴戟肉、批号为161101CP018的净山楂;河北百合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816040051的蒲黄;安国市神禾药材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11205的僵蚕、批号为111205的砂仁;哈尔滨市润禾中药饮片加工厂生产的批号为16030301的白花蛇舌草(饮片)、批号为16022001的麸炒苍术;黑龙江祥泰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51201的土鳖虫(饮片);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仙鹤中药饮片加工厂生产的批号为160301的吴茱萸、批号为160401的红参。不合格项目为检查、含量测定、性状、鉴别、浸出物(详见附件)。
二、对上述不合格药品,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被抽样单位暂停销售使用该批次产品,并进行整改。
三、省局要求检品来源单位所在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报告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