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乌兰察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乌食药监通告〔2018〕8号》,该局近期抽检食用农产品23批次,合格21批次,不合格2批次。
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被抽样单位名称、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为:集宁区小冯活鱼批发部、鲫鱼、孔雀石绿不得检出;集宁区小侯干果商行、生核桃、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
乌兰察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稽查支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认真进行调查检查,核查处置,相关情况另行公布。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