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芜湖市食药监局官网公布2018年第17期食品抽检信息称,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1类食品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1类食品22批次样品,均为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其中,合格21批次,不合格1批次。
一、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弋江区年之味食品批发中心经销的安徽省傻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葵花籽(生产日期/批号:2018/01/08),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1g/100g,标准规定为≤0.80g/100g。承检机构为芜湖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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