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共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897件,其中专利和商标案件占比近4成。4月24日,最高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17)》。报告显示,专利商标案仍是占比最大的知产类案件类型,保持较快增幅。相比之下,著作权案件数量出现下降趋势,“独创性判断仍是案件主要焦点和难点。”
数据显示,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庭2017年全年共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897件。在新收案件中,共有二审案件15件,提审案件56件,申请再审案件796件,请示案件29件,司法制裁复议案件1件。
按照案件所涉客体类型划分,共有专利案件336件,植物新品种案件9件,商标案件395件,著作权案件29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1件,垄断案件4件,商业秘密案件11件,其他不正当竞争案件14件,知识产权合同案件57件,其他案件41件(主要涉及知识产权审判管理事务)。
按照案件性质划分,共有行政案件390件,其中专利行政案件68件,商标行政案件308件,行政请示案件9件,其他行政案件5件;民事案件501件;刑事请示案件5件;司法制裁复议案件1件。
报告显示,2017年最高法院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910件,在审结的808件申请再审案件中,行政申请再审案件366件,民事申请再审案件442件;裁定驳回再审申请615件,裁定提审98件,裁定指令再审66件,裁定撤诉22件,以其他方式处理7件。
报告称,专利和商标案件仍在全部受理案件中占有最大比重,专利民事案件出现较大增长,商标行政案件继续保持较快增幅。专利民事案件中争议较多的问题为技术特征划分和权利要求解释,涉及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奖励、报酬纠纷的关联案件较多。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争议焦点问题仍集中于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评价,涉及程序问题的案件比例有所提高。专利行政执法案件涉及程序违法问题较多,司法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功能不断强化。商标民事案件中,正当使用、合法来源、先用权成为普遍采用的抗辩事由。商标近似、商品类似、在先权利保护等问题仍是商标行政案件的主要焦点问题。
与此同时,著作权案件数量有所下降,独创性判断仍是案件主要焦点和难点。竞争案件中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和装潢纠纷占比较大,竞争案件审判对市场竞争秩序的引领作用更加突出。垄断案件数量较少,相关市场如何认定、经营者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是法院审理的难点。植物新品种案件增长较快,主要涉及销售侵权行为的认定以及侵权比对问题。技术合同和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中,合同违约、合同解除等问题较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