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新技术、新成果、新发明的不断运用,保护知识产权,让发明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已成为全球各国都高度重视并采取一切措施加以解决的问题。中国作为经济大国,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尤为重视。近年来,已出台了一系列保护知识产权的政策措施,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零容忍”,取得了比较明显成效。
事实也是,无论是国家与国家之间,还是企业与企业之间,哪怕是个人与个人之间,如果不重视知识产权,不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不尊重知识产权创造者的权利,就难以形成有效合作,甚至会让已经进行的合作停止。在这个问题上,中国一直态度十分鲜明,与其他国家的合作也是光明磊落。所以,世界各地的投资者都愿意到中国来投资,都愿意把好技术、好产品拿到中国来生产、拿到中国来运用。
为了更好地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国还在不断地从体制和机制上加以完善。如重新组建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并与新组建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合署办公,以更好地完善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同时,通过把违法成本显著提上去,把法律威慑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效率,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真正从体制和机制上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威慑力。
由于知识产权是一项涉及面极广,鉴别要求极高的工作。如何才能更加有效地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除了坚决果断、毫不犹豫地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确保创新创造者的成果不受侵犯、利益不受伤害之外,如何把各种可能存在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与创新创造区别开来,避免因为工作失误或方法过于简单,而将创新创造误判为侵犯知识产权,损害创新者的利益,也是非常重要的方面。只有严格区分好创新创造与侵犯知识产权的界限,才能真正保护好知识产权,才能更加有力地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很多传统低端制造将逐步退出经济领域,取而代之的是高端装备制造、新兴产业、新技术、新经济等科技含量更高的产品与技术。表现在利用外资方面,就是不仅要引进资金、引进产品,更需要引进能够推动中国经济转型的高技术、高技术产品、先进管理方法等。所以保护知识产权,就显得更为重要而紧迫。有关方面也应当就这方面的制度和办法予以研究,商量具体对策。只有形成保护与被保护相互联动的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才能真正成为推动技术合作的敲门砖,成为对外开放的驱动力。
谭浩俊
专栏作家媒体特约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