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公布2018年第7期(市抽)不合格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本次抽检调味品1批次,样品不合格。
本次抽检的调味品为肉米粉。抽检依据是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等标准、法律法规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农药残留、微生物、添加剂、非法添加等项目。标称合肥飞翔清真调味品厂生产的1批次飞翔阿香肉米粉(260克/袋2017/11/9)样品大肠菌群项目检验结果为230MPN/100g,标准值为≤30MPN/100g。
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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