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五期)。通报称,为保障深圳市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抽检计划、监管实际以及食品安全热点舆情应对需要,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该市生产环节的食品开展了抽样检验工作。
本次抽检生产环节经营主体155家,抽检生产环节各类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275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5次,不合格率为1.8%。本次抽检,覆盖了肉制品25批次,不合格2批次;饮料及饮用水28批次,不合格2批次;糕点11批次,不合格1批次。粮食加工品7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批次、调味品22批次、乳制品5批次、方便食品4批次、饼干5批次、冷冻饮品1批次、速冻食品19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5批次、糖果制品8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4、蔬菜制品1批次、水果制品9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5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2批次、食糖2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淀粉制品5批次、豆制品26批次、其他食品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本次生产环节抽检检验项目合计达4098项次(约14.9项/批次),主要检测了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理化指标、食品污染物、重金属、非食用物质等,详见《深圳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细则》(首页——专题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通知公告栏目),共发现生产环节不合格项目5项次,不合格项目发现率为0.12%,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为品质指标、微生物。
本次抽检主要发现的问题:一是个别产品品质指标不合格,表明生产企业未按标准组织生产或生产工艺控制不严,也有可能是部分企业可能为降低生产成本,掺伪、掺假、偷工减料所致;二是个别产品微生物不合格,主要原因是食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没有对环境、加工储存设备和人手等采取严格的消毒措施和保洁措施,造成产品在加工生产过程中受到污染。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该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涉及非食用物质的产品已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监督经营单位依法做好索证索票工作,对外地流入的不合格产品,该局已通报并提请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强源头监管。如发现仍有同批次不合格产品在售的,经营者应主动下架,消费者可向我局反映,我局将及时跟进处理。